【「一封簡訊」的分手教會我的事,我想學習負責任地道別】
一個月前,我被前任 Z 用一封簡訊分手,幾行字,理由不明,只說是撒嬌方式無法接受,他說,他喜歡「大姐頭的撒嬌」。
細節到底是什麼, Z 不談論,說要我等他,待他冷靜閉關結束,他就會來找我談談,因為跟 Z 是 7 年好友,我曉得這不是他第一次選擇逃離、自己閉關去,於是我開始漫長等待,一個月內,度日如年。
直至後來得知,當 Z 發出短訊分手之際,他就決定死生不復相見,這不是我講的,是他說的,說是永遠不見,「妳沒有做錯任何事,但我永遠都不會跟妳當回朋友了。」
起初,我哀傷,憤怒,不甘心,夜夜在房裡悶聲大喊「我為什麼被這樣對待?」接著我問天問大地:「為什麼他已經選擇不見,嘴上還要我等待?」
我清楚知道,我對 Z 的愛所剩無幾,剩下情緒就是 4 個字:我真倒霉。但我曉得這樣的情緒,總是會隨著時間慢慢淡化。
只是,我卻從 Z 身上理解一件事。
不是所有道別都能被他人友善以待,生命就是一連串改變與失去的過程,仔細想想,自己一路走來也算情史轟烈,不過是一次不告而別的分手,只是這次的關係時間比較長,有 7 年。
細數過去,和 Z 依然有發生許多點滴在心頭的美好,不過是離別太過猝不及防。
而正因如此,我會反覆提醒自己:絕對要好好重視每一次的離別、尊重每一個和我交往過的伴侶。
提出分手,很困難,見到對方一下哭哭啼啼,一下苦大仇深,提分手的那方難免會有心軟自責的情緒。
但是,如果不想面對伴侶的苦瓜臉,選擇用「一封簡訊」結束關係、徹底消失,這難道就是最成熟的方式嗎?
一個負責任的分手,到底該如何?相信這是廣大為情所困的男女永遠都在練習、卻沒法保證自己能否好好學會的課題。
—
主張用訊息分手的人,大抵擔心情人反應過激,沒自信處理好對方情緒。
況且,當雙方內心都不平靜的情況下,的確很難做到「好好說話」,任何分手理由聽在對方耳裡盡是尖銳批判,哪怕當事者本意可能是想傳達「我跟你個性不適合」。
有的人則擔心遇上恐怖情人,碰到一哭二鬧三上吊。
我有一個男性好友 J ,他交過一任「無法接受被分手」的前女友,見面談分手無數次,回家各種電話溝通,女生談話都沒問題,隔一陣子就開始鬧自殺。
一而再再而三, J 的心裡跟著蒙上陰影,將近 3 年不敢交新女友。
僅用一封簡訊、不願面對面溝通,除了是沒有勇氣面對自己跟伴侶的情緒,還有某部分人,的確是顧慮到伴侶的精神狀況、擔心無法掌控局面。
—
只不過,我這邊排除掉「伴侶是恐怖情人」的選項,當面提分手,我還是認為這是對待一段感情最溫柔的方式,且是最考驗 EQ 的時候。
個人經驗為例,回顧過去談的每段戀愛,無論是對方提分開、和我說他愛上別的女人,抑或是我向伴侶提出分手,大家都是面對面解決,除了消失的前任 Z 。
儘管看到對方悲傷表情會感到不捨和心痛,但相對地,對方可以看見你的表情,聽見你的語氣,只要注意口氣放軟,將殘酷的分手理由輕輕地、慢慢地說,基本上伴侶在「當下」都是可以接受的。
為什麼我會特別強調「當下」,正因我朋友 J 的狀況,我們會碰到伴侶死纏爛打。
哪怕話說得再清楚,有些前任依然當你在玩欲擒故縱、演虐戀小說情節,坦白說,這個時候你就可以不理會他、將他封鎖都沒有關係。
這是他的情緒課題,他必須自己解決,你沒有義務幫他擔。
但回到重點,當你選擇封鎖刪除、對前任避而不見之前,和對方把話說清楚,絕對是首要中的首要。
—
或許你會想,是要說清楚什麼?人生大多時候,我們是無法從伴侶身上找到關係答案,多半是事後自省反思得來。
既然不是要找尋答案,為什麼分手仍舊需要好好談話?
因為,這是你給予對方一個「最後溝通與回應」的機會。
就算知道對方想法後,你分手心意已決,但起碼你可以給前任一個發言權,搞不好伴侶自己講一講,心裡也會明白不可能挽回,有個緩衝空間。
說到底,一場和平交流,確實是無法用「一封簡訊」就能得到。
知名主持人蔡康永曾對「分手該不該見面談」表示看法,他說:「當初你選擇談戀愛,願意承擔開開心心在一起的日子,但分手時卻做不到見面說清楚,不覺得荒謬嗎?」
他用主持 12 年的《康熙來了》為例,表示事前知道會哭得很醜,但他願意承擔一切:「因為 12 年的情誼,你不該給人家一個交代嗎?分手沒有好事情,見面勢必會痛苦與充滿傷心,既然喪禮我們都可以接受了,我們怎麼會無法接受痛苦的分手?」
「你可以坦承做不到,但不能騙自己。」
蔡康永說完後,身旁的林志玲眼泛淚光、不停拍手,那一刻,我曉得他們絕對都是受過傷,且應該有被前任伴侶冷暴力對待過,方才曉得那種煎熬,並確定不會將這種痛苦帶給別人。
蔡康永所言不假,你可以坦承你做不到當面分手,可你絕對不能欺騙自己這個行為是「誠實的」,在於你「逃避談話」的這項決定,無疑是彰顯自身原來是個無法妥善處理分離的人。
—
當然,關於「面對面分手」這件事,我自己是有辦法做到具備恆心毅力與伴侶談 3 個小時起跳的分手約會,回家還繼續打電話安撫,講到對方心平氣和為止。
在經過前任 Z 這段後,我更確定,我會繼續保持我這樣的行為。
可是對於別人,我不那麼絕對,因為我發現有人做得到,有人就是很難做到。
所以,我認為「講電話」也是很好的方式,但絕對不是僅用幾句短信打發、連分手細節都不願好好細聊、不願傾聽伴侶回應就可以被自我安慰成是一個「大人的分手」,很抱歉,我不這麼認為,這是沒有同理心的自私表現。
我只能理解,無法贊同,除非死亡,倘若生離,還是盡可能負責任地道別,儘管知道生命瞬息萬變,兩全其美的再見,宛如鏡花水月。
但我能做的,還是會做。
大家都是成年人,不要害怕痛苦的分手局面;至於「被分手」的那一方,倘若看出對方心意已決,那麼請不要再執著。
畢竟有時候選擇接受,才是尊重對方跟關係的一種表現。
#Adaymag